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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09年7月15日。
2、报名地点:金龙校区:就业指导中心;天城:经贸学院。
3、预征对象:全日制应届毕业生,男女不限,年满18至23岁(截止2009年12月31日)。
4、服义务兵役时长:2年。
5、预征、入伍流程:
(1)7月15日前,预征报名,填写《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、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。
(2)7月20日后,领取或邮寄《登记表》、《申请表》
(3)10月31日前,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,并将《登记表》和《申请表》交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
(4)12月31日前,领取《应征入伍通知书》并入伍
(5)次年2月后,学费代补偿。
6、经济补偿:
(1)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,入伍时一次性代补偿。每年最高6000元, 3年最高18000元。
(2)义务兵津贴费。服义务兵役期间,平均每月可获津贴费330元,2年共计7920元。
(3)义务兵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。服义务兵役2年,平均可获义务兵优待金2400元,最高可获义务兵优待金5000元。退役后,无需转业安置而自谋职业者,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平均可获18698元,最高可获35000元。
(4)退伍费。服役满2年退役,可获退伍费1200元。
经计算,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的,大专生最高可获6.7万元经济补偿。
7、其他优惠政策:
(1)在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;
(2)退役后,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,优先录取;
(3)具有高职(高专)学历的,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;或经过一定考核,入读普通本科;
(4)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;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,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;
(5)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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